本招标项目京杭运河大清河航道工程已由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泰发改审批[2017]1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和出资比例为:项目资金除国家财政补助资金及省财政补助资金外,剩余资金由地方政府自筹解决。招标人为泰安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及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编号为SDTASJ2017-1389-00 ,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方法为勘察综合评估法Ⅰ和初步设计综合评估法Ⅱ(勘察占10%、初步设计占90%),投标综合得分=勘察得分x10%+设计得分x90%。
2.1工程建设规模
1、大清河航道工程起点位于彭集作业区,依次经过G105流泽大桥、G35济广高速大桥、S250王台大桥后走北线方案,终点与东平湖湖区航道衔接,航道建设等级Ⅲ级,设计底宽70m,设计水深3.5m,全长33.1km。
2、航道平面走向沿原河道深槽布置,全航段进行水下疏浚,局部航段进行护滩,设G35济广高速大桥桥梁桥墩防护1座。
大清河现有跨河桥梁3座(G105流泽大桥、G35济广高速大桥、S250王台大桥),3座桥梁均不能满足Ⅲ级航道通航尺度要求。
3、航道在运行过程中,需要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主要进行巡逻检查、疏导拥堵、航道维护、航标维护等工作,需要建设航道维护基地及停泊锚地1处。
4、为保证船舶航行安全,引导船舶正常、顺利通行,在航道沿线配设相应的航行标志、标牌。
5、改造沿线不满足航道通航净空要求的跨河电缆6道。
6、建设监控总中心和指挥分中心各1处。
2.2、建设标准
1、航道等级:Ⅲ级;
2、设计代表船型为1顶2×1000t级船队、1000t级货船、1拖6×1000t级船队、500t级货船;
3、航道设计底宽B=70m;
4、设计水深:3.5m;
5、最小弯曲半径480m;
6、跨河桥梁:双向通航净宽≥110m、净高≥7m,单向通航净宽≥55m、净高≥7m;
7、架空电缆:设计最高通航水位以上净高值16.5m,另根据线路电压增加安全高度1~4m。
2.3招标范围
1.勘察工作:为满足设计需要而进行的有关地质勘察及必要的测量工作。
2.设计工作:京杭运河大清河航道工程的初步设计(含编制设计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技术标准与要求、概算等)。
3.后续服务工作:协助做好补助资金申请等工作。
2.4 勘察初步设计周期
合同生效后30天完成详细勘察报告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设计文件、图纸、技术标准及要求等按审批及业主要求及时提供。
2.5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本项目控制价为446.48万元,其中勘察45.6万元,初步设计400.88万元。
3.1要求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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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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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标企业的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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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标人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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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杭运河大清河航道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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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为大清河航道工程,航道全长33.1km。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航道疏浚工程、疏浚弃土工程、航道护滩工程、航标工程、桥梁桥墩防护工程、航道养护基地、跨河高压线改造、监控总中心和指挥分中心建设、工作船舶及车辆、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临时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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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勘察、设计资质及要求:
一、勘察资质要求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二、工程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航道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三、投标人近5年(2012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三级或三级以上航道工程勘察设计任务。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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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水运专业高级技术职称,10 年以上(含10 年)航道工程设计工作经验,近5 年(2012年1月1日至今)内担任过航道工程设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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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勘察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勘察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勘察工作满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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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平面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具备工程师职称,具有5 年以上航道工程设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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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具备工程师职称,具有5 年以上航道工程设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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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分项负责人:1人,具备建设部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交通运输部造价师资格,具有5 年以上航道工程设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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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具备工程师职称,具有5 年以上航道工程设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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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牵头人需具备水运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航道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2报名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网址:www.taggzyjy.com.cn)
各投标人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注册”栏目进行免费注册。完成注册并系统自动审核通过的投标人可直接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针对本项目点击报名。
4.3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在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请各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
注:未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报名及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如参与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投标单位须办理企业信息入库后可进行网上报名及付费下载招标文件。实行网上评标的项目因需要在交易平台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必须办理山东CA证书。非网上评标的项目投标单位可以暂不用办理。相关事宜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受理部联系,联系电话:0538-6226991转6016。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
5.1递交时间:2017年10月18日8时30分起至9时30分止;
5.2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8日9时30分;
5.3递交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厅;
5.4地址:泰安市花园路39号。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www.tazfcg.gov.cn)、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 标 人: 泰安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泰安市东岳大街7号
联 系 人:马主任
电 话: 0538-8500918
传 真: 0538-8503553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项目经理:胡圣慧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363号奥来新天第A-1001
E-mail: sanyangtaian@163.com
邮政编码:271000
电话:0538-5059099
开户银行:泰安银行建设大厦支行
银行账号:811220101421000988